发布时间:2019-11-06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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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修订并公布了《北京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
《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是《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14〕178号),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中,对冠以“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自发布之日起一般不超过2年。按照“公正透明,支持重点,部分资助,总量控制”的资助金使用原则
二、《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
《实施细则》中将内容进行了细化和优化,使新版《实施细则》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实施细则》的资助对象
《实施细则》的资助对象是注册或登记地在本市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个人。资助涉及的专利具有多个权利人的,必须是第一权利人。
四、《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26条内容。分总则、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纸件材料申报、申报材料审核、资金发放、绿色通道服务、小微企业、附则等九章。重点定义了申报方式、材料要求、资金领取、绿色通道服务等内容。主要涉及七大内容:
(一)申报方式。专利资助金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申报周期内,申请人只能申报一次。
(二)网上申报。申请人首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然后通过自行申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申报。
(三)纸件材料申报。纸件材料包括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和专利证明材料三部分。申报材料应在指定位置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名。
纸件材料提交一式一份,应该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纸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
(四)申报材料审核。审核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和纸件申报材料审核,审核完毕后,北京代办处将结果进行公示。
(五)资金发放。专利资助金领款通知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北京代办处网站公示、网上申报系统通知告知申请人。专利资助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
(六)绿色通道服务。对于信誉好、申报质量高,且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100%的单位,可以申请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绿色通道服务是指申请人在进行纸件材料申报时,仅需提供《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表》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保证申报质量,如材料审核时发现五处(含)以上错误的,视为本次申报未提出。绿色通道资格仅在提交申请的申报周期内有效。
(七)小微企业。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可以申报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前三年度年费资助;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五、专利资助的办理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3层
电话:82612006 语音提示后拨3
E-mali:zizhu@bjipo.gov.cn
六、对外办公时间
工作日9时至18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